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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第3屆理監事名單

 

理事長:陳幼珍

秘書長:甘如韵

常務理事:李世智、林振雄、柯麗萍、田筱雲

理事:陳鎰斌、黃進雄理事、劉豐溢理事、、林河滇、丁惠群、邱相勻、陳敏忠、謝佩蓉、鄧登木、陳怡容

監事:張琳禎常務監事、蔡銘城、許唐敏、李通傑、陳依婷

 
 
依本會章程第16條 理事會之職權如下:
一、召集會員大會。
二、執行會員大會決議案。
三、執行本章程所規定之各項任務。
四、主持一切會務之進行。
五、審定會員資格。
六、議決理事、常務理事、理事長之辭職。
七、聘免工作人員。
八、訂年度工作計畫、報告及預算、決算。
九、其他應執行事項。
依本會章程第17條 理事長之職權如下:
一、執行會員大會及理事會議決議案。
二、對外代表本會,對內綜理日常會務。
三、為會員大會、理事會、理監事聯席會議之當然主席。理事長因事不能執行職務時,應指定常務理事一人代理之。因故未能指定 或不能指定時,由常務理事互推一人代理之,理事長、常務理事出缺時,應於一個月內補選之 。
依本會章程第18條 監事會職權如下:
一、監督理事會執行會員大會之決議案。
二、監察理事會工作之執行。
三、稽核本會之財務收支及帳目報告。
四、建議理事會興革事項。
五、審核年度決算。
六、選舉及罷免常務監事。
七、議決監事及常務監事之辭職。
八、其他應監察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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