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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技術及職業教育研究所、師資培育中心合聘專任教師

一、主聘單位: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技術及職業教育研究所

二、職稱:助理教授()以上,名1

三、應徵收件日期:自即日起111630日止(5時前寄達)

四、預定聘用日期:11221

五、資格:

()學歷:博士

()專長領具人力資源領域教學之相關專業背景並能進行全英語授課

()開設課程:技術及職業教育研究所之人力資源領域課程、並能援本校師培育中心中等學校師資培育專業課程。

       ()《技術及職業教育法25條,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 界實務工作經驗,但於該法公布施行日(104114)前已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不在此限。

另最近三年內曾主持 1 ()以上的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或 2 () 以上相當SSCITSSCI等級之期刊論文發表、或已取得中等學校教師 資格證書者尤佳。

六、檢具資料(請依序裝訂並標示清楚)

()應徵專任教師個人資料(請見本校人事室網站→教師聘任→表單下載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應徵專任教師」個人資料表)

        ()學經歷證件影本(尚未領有教師資格證書者,如持國外學歷者,學位證書 及成績單均須事先向駐外單位辦理驗證,尚須提供國外學歷修業情形一覽表及修業前後與修業期間入出境紀錄證明

()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填具「擬任人員聲明書」並簽章(表格電子檔置本校人事室網站)

()推薦函二封。

()一年以上與任教科目相關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證明。

()最近五年發表著作點數(請「國立臺北科技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學 院教師升等最標準之第六項及備註」自表列計算點數,網址如下 

https://chass.ntut.edu.tw/var/file/19/1019/img/503/691748150.odt

()最近五年內代表著作、研究成果及相關著作目(請詳列著作刊載之學 術期刊名稱期別,若屬 SSCITSSCI或相當等級學術期刊論文請註明

 

()最近三年內主持科技部計畫清單(科技部網站查詢案件列印即可)

()可開授科目及授課綱要。

(十一)其他有利之備審資料(如專業證照、特殊專長證明等

七、應徵資料送達方式:

將以上資料裝訂成壹冊,於截止日期 111 6 30 日下午 5 時前寄達「臺北市大安區 106 忠孝東路三段 1 號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技術及職業教育研究所,並於信封註明【技職所專任教師應徵資料(資料審畢不予退還

八、本案聯絡人: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師技術及職業教育研究所 謝小姐,電話:02-277121714004

九、其他:

()以上應徵者申請資料,皆需提PDF電子檔及書面資推薦函僅需提供書面資料。未於規定時間內寄達或資料不全者,該項目以缺件評分,恕不接受補件。

()應徵者之需求文件相關資料電子檔請emailwwwved@ntut.edu.tw

()應徵前請詳閱本「新聘教師限期升等辦法(內容請詳見人事室網頁)

()外籍人士並請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Police Criminal Record Certificate

        ()《技術及職業教育法26條規定,每任教滿6年應至與技職校院合作機構或與任 教領域有關之產,進行至少半年以上與專業或技術有關之研習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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